根據省人社廳《關于2016年及以后年度社會保險費征繳和待遇支付中有關職工平均工資口徑問題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171號),馬鞍山市人社局《關于調整2016年度職工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的通知》(馬人社秘〔2016〕148號),我市從2016年7月1日起統一調整2016年度職工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現將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繳費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按全省2015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748元申報;對暫時確有困難的,可選擇按全省2015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即2849元、70%即3324元、80%即3798元、90%即4273元申報,養老保險繳費率為20%。
2、醫療保險。繳費工資基數與養老保險保持一致,費率為10%或7%(費率為10%的配置個人帳戶資金,費率為7%的不配置個人帳戶資金)。
3、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費將于7月底按新繳費基數統一補扣7月社保費,同時正常代扣2016年8月社保費。請參保人員保持社保繳費帳戶(社會保障卡)資金充足,以確保代扣成功。
附:2016年度(2016年7月—2017年6月)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繳費標準表
馬鞍山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
2016年7月7日